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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法律怎么判定

邓** 广西-北海 离婚咨询 2024.05.18 14:32:00 477人阅读

婚外情法律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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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由涉及婚姻不忠行为的配偶或婚外伴侣所提供的书面陈述;
(1)包括双方往来的信件或者其中一方的私人日记等,这些都详细记录了婚外情的具体事实;
“白纸黑字”的记录方式,如果能够清晰且完整地反映出案件的实际情况,或者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通常会产生较为良好的证明效果;
(2)当婚外情突然被揭露出来,或者因此引发家庭内部矛盾加剧时,涉及婚外情的配偶或婚外伴侣可能会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写下诸如“保证悔过”、“不再往来”等内容的“保证书”、“道歉信”、“承诺书”等。
2.展示涉及婚外情的配偶与婚外伴侣之间亲密关系的各类照片;
3.录音录像等能够证实存在婚外情的视听资料;
例如,在谈话中涉及婚外情的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或者在家中安装摄像头,捕捉到配偶与婚外伴侣行为亲密的录像等等;
4.手机短信;
主要是指涉及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
5.通讯软件聊天记录以及电子邮件;
这些证据同样难以单独作为婚外情的直接证据,一般来说,当事人需要通过截屏打印或者进行公证处理之后,才能将其视为辅助性的证据材料,以协助证明者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
6.有助于进一步确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材料;
(1)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物业公司关于两人租房、缴纳物业费用、水电费用等方面的相关证据;
(2)共同居住的社区邻居、保安等服务人员的证人证言;
(3)警方的笔录及出警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5-18 14:34:00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外公、外婆去世,请丧假当然是可以请的,但是否能照发工资,目前还没有法定的依据,因为外公、外婆是不属于国家规定享受丧假待遇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范围的,所以具体是由所在单位自行掌握的。 【法律意见】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劳总薪字29号、〔〕财企字41号)的有关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从广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户口不是本省辖区范围内的户口(外来流动人口); 
2、从狭义的角度来说:“外地户口”是指当事人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都可以称为“外地户口”;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或者户口本使用方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外祖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她的配偶、子女、父母。如果其中配偶和父母已不在人世,则由其子女继承外祖母的全部遗产。如果有子女先于外祖母去世,而该子女又有子女的话,则由这个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代位继承其已去世的父母的份额。因此,如果外祖母在还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立遗嘱直接将遗产给外孙子,则罚发窜菏诃孤撮酞郸喀属于遗嘱继承,遗嘱如果是合法的话,其效力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得按遗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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