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5、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报销。 1 医疗保险连续缴满三个月,第四个月开始生效,可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医疗卡,准备医院的发票,总清单,医嘱证明,病例等。 2 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费用,报销范围,自费药不报销,乙醚药报销80。 3 报销时需携带的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
说到医疗机构,顾名思义就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可以治病救人的机构的总称,不过要想成立医疗机构,还必须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是什么吗,我国对于其规定又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医疗机构可以分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我国的税收政策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要想成立营利性医疗机构,那么提前来了解一下它的税收问题就非常的重要,那么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政策是什么呢?
医疗机构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之分,其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很多人在面对医疗机构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区分医疗机构是否属于非营利性,那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下文解答。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医生一定要尽快对其进行处理并且安抚家属,这些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都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大家知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全文是怎样的吗?律图小编为您做了介绍,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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