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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具体是什么

苟** 福建-宁德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5.19 14:13:00 444人阅读

被执行主体的变更和追加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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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执行过程中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如下,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者、权益承受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关请求,如符合法定条件,则法院应予以批准。
另外,若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为合并而导致解散,那么在其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申请变更为新的申请执行人,对此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许可。
再者,若是申请执行人之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分离,依据分立协议约定承受了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之权利的新成立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提交申请,申请将其变更为或者追加为申请执行人,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同样应当给予支持。
此外,当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入清算或破产程序时,原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依法分配给了第三方,此时,该第三方亦可申请变更或者追加自己为申请执行人,人民法院应予以许可。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消费行为有所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乘坐交通工具时,只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活动;
3.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作为办公地点;
5.禁止购买非经营所需车辆;
6.禁止进行旅游、度假等活动;
7.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5-19 14:15:00 回复

您好,关于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具体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居住地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的权属凭证、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遗嘱受益人如系立遗嘱人的近亲属的,还应提供关系证明。
(2)审查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有情形;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立遗嘱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对于股权转让和股权变更的具体步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具体程序
股权转让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修改公司章程,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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