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说白了就是有我没他。如果你是中国国籍,那么就不能加入其它国家国籍,如果你已经加入了其它国家的国籍,那么就需要及时注销中国国籍。
2、从实践来看,随着移民(尤其是企业老板)越来越热越来越多,双重国籍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并日益普遍,并成为企业上市过程中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这里所谓双重国籍,需要在这里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定义:就是中国公民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之后没有及时根据要求注销中国国籍,从而在一段时间里存在两个国籍并行的情况。
不需要,能够选择加入韩国国籍,也能够选择继续保留中国国籍。如果你选择加入韩国国籍,就自动散失中国国籍。我国不认同双重国籍。 《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获到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要求之一的,能够经申请准许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借口。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得到准许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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