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对其适用缓刑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建议对被告采取缓刑政策。综上所述,鉴于被告人具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系初犯,具有悔罪表现,主观恶性不深,希望合议庭能够对其从轻、减轻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以上是关于容留卖淫罪罪轻辩护词的解答。
就本案而言,被告人张××是在朱××的安排下给予于××2 万元的。这一点得到了起诉书的认可,在张××和于××供述中也得到了证实。
被告人张××在其第二次讯问笔录中有这样的供述“当时朱××给我有个示意的意思,他说话的意思就是于××来了你怎么没点表示吗?我一听他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他的意思,就是想就我送给于××点钱的意思。”在其他涉及到于××的讯问笔录中张××都做了类似的供述。
证人于××在其第二次讯问笔录中有这样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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