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申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
2、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3、执行。将拘留证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另外,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对,应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应加以注明。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时,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4、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特殊情况除外。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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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常常出现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准确。办案单位往往将刑事拘留的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
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
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
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5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以下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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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相关咨询
律图沧州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刑事拘留期间并不能保证在28天内得到检察机关的批准逮捕,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情况和司法程序的进展。按照规定,公安机构有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但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将犯罪嫌疑人逮捕,那么必须在拘留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以便其进行审核和批准。若出现特殊情况,这一期限可以延长1至4日;而对于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及团伙作案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嫌疑人,上述申请审核的期限则可以延至30日。在此之后,检察机关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决定。因此,从最初的拘留行动开始至今,最长的审批流程可能会耗费长达37天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律图威海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行政拘留措施取自于行政法律体系,属于政府核心行政权的一种,其本质在于对于违法行为实施的惩戒性制裁。
然而,刑事拘留则源于刑法规定,是公安机关在处理犯罪嫌疑人时所采取的一种暂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拘留并不能自然地转化为刑事拘留,但是如果在执行行政拘留过程中,发现被拘留人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那么公安机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并向法院申请对该被拘留人进行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律图福州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监视居住,这是一种专门针对刑事案件所设立的强制性行为措施,通常情况下,其适用对象主要为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将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者;另外,对于某些身体状况较为严重以致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也会考虑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监管。然而,在实施监视居住期间,若发现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行动、销毁证据等违法行为,相关的公安机关便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尽管如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监视居住与刑事拘留虽然都是强制性的行为措施,但它们本质上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情况下并不会同时对同一个犯罪嫌疑人实施这两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律图淮安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申请保释即取保候审无需支付具体数额的金钱。能否获得取保候审以及申请条件由法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主要需综合考量的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涉案事件的严重程度等。相关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该条款详细阐述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然而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保证金数额。取保候审的方式可选择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而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则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并不存在固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律图虹口区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司法程序中的刑事拘留期通常上限为37天,自犯罪嫌疑人行拘之日起,在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阶段便可延长至该时限。不过请注意,并非所有案件都必定要进行到37天,具体的拘留时间长度还需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以及侦查工作的需要来综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