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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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莹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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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莹律师,女,汉族,现为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待遇、休息休假等劳动争议领域经验丰富。李佳莹律师秉持着“待人以诚,执业以信”的原则,通过扎实的法律基础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成功帮助近百位劳动者解决问题,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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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莹律师推荐

生动形象
  • 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2024-03-07
    律师解析:赠与合同的终止条件有以下几个:(1)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备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具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2024-03-07
    律师解析: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即签订的合同。法律规定一系列限制格式条款的规定,如《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其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属于无效情形。根据我国法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条款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 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
    2024-03-07
    律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导致要约无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在要约失效后,受要约人也丧失了其承诺的资格,其发出同意接受要约的表示只能被视为向要约人发出新的要约。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 发出要约后还可以撤回吗
    2024-03-07
    律师解析:发出要约后可以撤回,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要约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要约撤回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撤回通知是在要约之后到达受要约人的,要约就不能撤回。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能撤回要约,但是可以采取撤销要约的方式。如果需要撤销要约,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金怎么算
    2024-03-07
    律师解析:工程施工合同违约金的数额主要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由法院按照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来确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多少合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一方未签字,但是已经履行的合同有效吗
    2024-03-07
    律师解析: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没有商场盖章的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有效还是无效合同
    2024-03-07
    律师解析:显失公平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在作出裁决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裁决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的,按变更后裁决履行,如果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自始无效。是否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2024-03-07
    律师解析:代理权滥用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自己代理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通常情况下,由于交易双方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很难避免发生代理人为自己而而牺牲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在某些情况下,自己代理也可能满足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双方的利益,甚至及时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现行法未规定自己代理。
  • 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何区别
    2024-03-07
    律师解析:(1)约定合同形式不同。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承包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2)订立合同方式不同。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而承包合同的签订,一般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3)合同解除方式不同。
  •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2024-03-07
    律师解析:要约的成立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由未来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提出,但是,提出人必须是特定的,也即必须是在客观上能够确定的,以便相对人能够对之进行承诺。(2)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如具体的企业、公司或个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如社会公众,许多服务性行业大多以非特定的社会公众作为要约的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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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mp****ing
    黑龙江-哈尔滨
    待人诚恳,学识渊博
    1月前
  • ask****657
    黑龙江-牡丹江
    清晰解答疑惑,给出合理建议
    1月前
  • ask****730
    黑龙江
    律师人很好 有问题答复很细心
    1月前
  • public16387181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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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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