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君强律师,天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为多家单位、政府机构法律顾问,红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多次参加天津电视台《315晚会》《我们都是消费者》节目录制。执业多年来,杨君强律师一直专注于合同、刑事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独自办理过百余件案件,与团队讨论和钻研过近千起各类纠纷案件,并根据委托人的不同情况,为当事人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杨君强律师辩护的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于2018年被评为全国十大刑事案件、天津市十大影响性案例。2019年代理的一大型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诉讼为该企业挽回数千万的损失。
合同、借条、遗嘱上的签名存在质疑,谁来承担证明责任 在我们以前的司法实践中,原告提交合同、借条或者遗嘱等私文书证后,被告常常以上述书证的签名非本人所签来进行抗辩,此时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会向提出异议的一方进行释明,询问其
买卖合同等有偿合同逾期付款可主张哪些权利? 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合同,无约定依据法定,本文讨论的是在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没有
房屋认购书具有预约合同的性质,违反预约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或定金责任,该违约责任不应包括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才应承担的房屋价格上涨造成的差价。 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
违约方亦可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 在我们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我们的认知是,合同的解除权,往往在于守约一方。只有守约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违约,才可以依据法定或约定的条款提出解除合同。但根据最新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是
小股东如何告倒虚假陈述的“资本大鳄” 2020年,全球范围内黑天鹅来袭,国外的股市均是大跌,唯中国市场还扑朔迷离。股民投资需谨慎,股市有风险。如果在购买股票过程中碰到虚假陈述,应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证券市场上的虚假陈述。
天津法院关于职业放贷人的认定及后果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53条的规定:职业放贷人是指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同时,最高
法官制作的《工作记录》之证据效力 案情介绍: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申请人):天津市某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张某某、孙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起诉至天津市河东区
企业字号与他人商标“撞车”是否侵权 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均是依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获得的标志权利,分属不同的标志序列,依照相应法律受到相应的保护。对于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之间的纠纷,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形,按照诚实信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权利
关于担保纠纷案件的几个知识点 【担保责任的范围】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不应当大于主债务,是担保从属性的必然要求。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大于主债务的,如针对担保责任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担保责任的数额高于主债务、担保责任约定的利息高
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须于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到期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对另一方合同权利的侵害。在合同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