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的定罪标准如下:1、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2、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
1、追诉期是多长时间,要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而定,例如最高判处不超过5年的,追诉期是经过5年。2、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
教唆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1、如果属于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因为未成年人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所以教唆犯在认定罪名时需承担未成年人所犯罪名,不能算共同犯罪。2、但教唆犯罪可能构......
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吴国强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131829106,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175101170212,联系电话18602828519、18011310519,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金牛万达SOHOC座31楼,或郫都区杜鹃路46号汉正广场10楼1020室。 现为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郫都分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曾任职于某国有大型运营商网络建设部。 主要在刑事辩护、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领域拥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优势,特别擅长诉讼出庭,在庭审技巧、应变能力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逻辑思维强、条理清晰。 执业特点: 1、不畏权贵、不畏强权,具有维护公平正义的胆识和勇气,永远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2、在办案过程中,不论标的的大小、审级高低,都始终秉承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宗旨,兢兢业业,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3、工作勤勉尽责,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办案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曾经主办案件: 1、承办国家赔偿案件,为国家赔偿请求人仰**成功争取赔偿金77667元【成郫检控申赔决(2018)1号】; 2、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在雅安市龙腾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和成都联信行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为为被害人追回6587.8269万元实际损失【(2016)川1802刑初211号和(2018)川18刑终17号】; 3、作为被告辩护人,在深圳****金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200余万一案中为被告李**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10万元。【(2022)川0191刑初86号】; 4、在被告人周*涉嫌贩卖36.48克毒品一案中,因被告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可能,庭审中据理力争案件存疑,最后法院认定被告人非法持有毒品36.48克,从轻判决有期徒刑2年8个月【(2015)成郫刑初字第71号】。 5、在成都**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因雅康高速建设工程而起的建工程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代理人,为当事人成功追回1100余万工程款及利息。【2020】郑仲裁字第0050第号裁决书】; 6、在成都市温江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汪**、刘**、成都**园艺有限公司、**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当事人成都市温江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021)川09民终425号、(2021)川民申6569号】。 7、在陈**涉嫌强奸罪一案中据理力争,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诉机关的酌定不起诉文书,当事人不再因此事有犯罪记录。【川成高刑检不诉(2022)221号】 吴国强律师竭诚为当事人服务,专办疑难案件!受人所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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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指的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围绕民事权利和义务展开的争议。这类争议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范,其目的在于公平、公正地解决涉及民事权益和义务的社会纷争。处理这类纠纷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这一权威法律文件,确保争议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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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将受五日至十日拘留及二百至五百元罚款处罚;情节较轻者,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如聚众殴打、伤害特定群体(如残疾人士、孕妇、未成年人、老年人)或反复行凶等,将受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及五百至一千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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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因挑衅引发肢体冲突,应立即报警,由公安部门调查取证并裁决。无论谁先动手,必须按法规赔偿受害者。轻伤则施害者面临刑事指控,具体责任视情况而定。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则根据伤残鉴定结果判定各自刑事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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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宣布不起诉,并不意味着被指控方无罪。不起诉的原因可能包括案件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已过追溯时效或特赦等。无罪释放则表示被释放者从未犯罪。检察院不起诉的情形包括社会危害性小、超过追诉时效、特赦、未提出申诉或撤回指控、被指控人死亡等。其他符合法律规范的情形,检察院也可决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