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可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的,可以不办理,法律并不强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
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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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能否申请强制保险理赔,取决于事故具体情况与责任认定。按现行法规,若未成年未经许可驾驶他人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失且责任归咎于机动车方,则应由该机动车的强制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简而言之,只要机动车购买了强制保险,且在赔偿范围内,便可完成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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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双方均有婚内不端行为时,财产分配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若存在婚前财产协议,则按协议执行。若协商无果且无协议,则须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兼顾子女权益和女方、无过错方利益,公平裁决。确保裁决既符合法律精神,又体现人文关怀,保障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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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认定标准如下:犯罪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需故意,侵犯了公职廉洁性和财产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财产或支出远超合法收入,差距巨大且无法合理解释财产来源。符合这些条件,即可认定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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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约定一般不可撤回。若申请方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其观点,即为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而存在虚构事实、威胁恫吓等不正当手段的事实,可提出申诉状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废除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