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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收购要约触发意味着什么

时间:2024.05.07 标签: 公司经营 兼并收购 阅读:1308人
律师解析:
当一家企业或个人所持有的另外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超过特定百分比之际,全面收购要约的触发机制便会自动激活。
此时,他们必须向除自身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布公开的全面收购要约文件,以期通过这种合法途径购入其余股东持有的所有股份。
这种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往往是由于某位自然人或者机构已经持有所属公司相当大比重的股权,并且有意愿将其转变为实际的控股方而引发的。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三章要约收购
第二十三条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第二十四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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