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 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让刘波律师在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勇敢前行,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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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遇商品房烂尾难交房时,可先与银行协商暂停还贷并签订协议;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请求解除买卖与贷款合同,经判决解除后即可停贷;同时可求助政府部门协调解决房屋交付及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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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短期经济压力可申请分期偿还,若丧失工作能力,司法机关或裁定终止执行。终结执行情形包括:申请人撤回申请、执行法律文件无效或撤销、被执行人去世且无资产和承担者、追讨赡养费等权利人去世、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顿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司法机关认为应终结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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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欠款未清且失去联系的债务人,一般不能以诈骗名义起诉。债权人可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若债务人仍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诈骗需满足非法占有和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条件,涉及刑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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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欠款未付不等于诈骗。但如果债务人在付款过程中通过虚假陈述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信任,并有故意逃避还款的意图,则可能构成诈骗。债权人可依法起诉,追究其诈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