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受伤,其责任的划分是很复杂的,主要是根据受伤时的情况,以及伤者的行为能力来判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
幼儿园有保护孩子的义务,如是幼儿园的疏忽造成的,幼儿园承担全责:《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与学生之间是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702人阅读
关于学校收缴违禁电器问题,学校有权管理,但不得擅自销毁或没收。建议写保证书致辅导员,避免再次违规,同时诚恳道歉并请求归还电吹风。若多次沟通无果,可考虑法律途径,但须考虑师生关系及成本。建议先与辅导员深入交流,若无效再向院系领导申诉,最后考虑法律手段。
1205人阅读
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实习,除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实习协议不能代表学生与企业达成共识,否则将侵犯学生权益,违反法律法规。如遇此情况,学生可寻求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协助,以维护自身权益。
1765人阅读
学校强制发布朋友圈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因为这可能涉及侵犯学生的隐私权。学生应妥善处理此类情况,如向学校提出异议,寻求家长或法律援助,或向社交媒体平台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擅自公开他人隐私已属违法,应依法追究责任。学生应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此类行为侵害。
1863人阅读
教师擅自扣留并占有学生手机是非法行为,因为教师并非执法机构,无权没收私人财物。学生有权要求返还被非法扣留的财物。但如果教师在没收手机后,及时将其交给学生家长,则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教师在管理学生时应遵守法律,避免采取不当手段处理学生问题。同时,学生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