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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定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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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620人看过
导读:环境行政处罚定义主要指的就是环境行政执法主体对相关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的一些行为,做出一定的处罚。具体的处罚的种类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包括有警告、罚款,还有行政拘留等等。
环境行政处罚定义是什么?

一、环境行政处罚定义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罚是指环境行政执法主体给予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种行政制裁。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重新安装或使用、责令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责令赔偿国家损失等;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

二、环境行政处罚和环境行政处分的不同是什么?

环境行政处分和环境行政处罚虽然都是环境行政主体所作的制裁行为,但两者从根本上说是不同的行政制裁方式,其区别主要表现为:

1、制裁的对象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环境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环境行政主体系统内部的公务员。

2、采取的形式不同。环境行政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重新安装或使用、责令支付消除污染费用、责令赔偿国家损失等;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

3、行为的性质不同。环境行政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以行政管辖关系为基础;环境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以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

4、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环境行政处罚依据的是有关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等;环境行政处分则由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法律规范调整,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监察条例》等。

5、救济途径不同。对环境行政处罚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环境行政相对人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环境行政处分不服的,被处分的公务员只能向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监察部门申诉

在日常生活当中,只要涉及到环境污染方面的问题,就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严肃处理,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近几年国家对于环境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有关的行政处罚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所以有关的当事人要积极了解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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