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鉴定 > 对方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

对方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1335人看过
导读: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对方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怎么样办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对方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

一、对方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要怎么样办

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鉴定,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可以向对方说明医疗事故鉴定的必要性,让对方当事人明白为什么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对方了解清楚后,实在不愿意做的,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一般可以协商解决的,对方就会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无法协商解决的,对方当事人就会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因为无法协商解决,就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医院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会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

二、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

双方当事人选择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般是由医疗机构进行提供,因为医疗事故很多资料都是由医疗机构掌握的: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疗事故发生后,对方当事人不同意协商解决的,应当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和对方进行协商,向对方当事人说明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情况,并且告知做这个鉴定的必要性,一般来说,对方不同意协商解决的,都会同意做这个医疗事故鉴定。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对方不同意做医疗事故鉴定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网站地图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最新文章

遇到医疗事故鉴定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