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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偷东西被抓了,还欠钱怎么要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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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1831人看过
导读:欠款人偷东西被抓了,还欠钱怎么要的回来,债权人要追回债款,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
欠款人偷东西被抓了,还欠钱怎么要的回来

一、欠款人偷东西被抓了,还欠钱怎么要的回来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来进行要钱。

1、债务人被刑拘,一般来说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

2、债务人被刑拘,不影响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起诉欠钱不还的去哪起诉

1、如果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可以向约定的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对于管辖问题做出了约定,那么可以由约定的法院来进行管辖。

但并不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任意法院都可以管辖,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的约定管辖才有效。

借贷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以下几个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1)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2)原告住所地(原告的户籍所在地);

(3)合同签订地(借款合同签订的地方,如果合同中约定的签订地和实际签订地不一致的,以约定的签订地为准);

(4)合同履行地(实际交付借款的地方);

(5)其它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2、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公司等机构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人数比较多,您可以选择任意一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3)原告作为接受货币还款的一方,所在地的法院也拥有管辖权,即原告所在地(经常居所地、户籍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三、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解决的

最好是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只能起诉解决。

1、和解。

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通过协商得出解决债务问题的方式,最好可以签订还款协议等协议书,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来履行债务。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调和和见证下签订和解协议。

2、调解。

调解也是一种能解决问题的方法,调解与和解都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但调解是在独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见证下进行调解的方式, 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主持调解的过错和程序,双方达成一直意见后,法院会发出调解协议。

3、仲裁。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适用仲裁的方式,对于涉及到财产利益关系的案件,例如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因此,个人债务的处理也可采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对于诉讼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强。

4、诉讼。

诉讼俗称打官司,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通过诉讼的程序来解决纠纷。交由法官来判决和裁量,采纳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中指定的处理方式来进行债务的处理。诉讼的时间虽然比较长,但有法院的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5、强制执行

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者是强制扣押和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6、诉前保全或者是诉讼保全

为了防止债务人变卖财产来逃脱债务,债权人在诉讼之前可以进行诉前财产保全,把债务人的财产先行冻结,以确保有足够的财产用来执行。

欠款人偷东西被抓了,还欠钱怎么要的回来,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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