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缴纳社保是自诉还是公诉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企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费并不允许直接提起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劳动仲裁。
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涉及到劳动权益方面的纠纷时,必须先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审理后才能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若当事人对于该仲裁裁决表示不服,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期提起诉讼。
同时,对于那些未能履行社会保险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稽查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进一步在短期内完成整改工作,如果发现逾期仍未改进者,将对该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此外,还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实施罚款,罚款数额为五百元至三千元。
其次,面对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提供社会保障的情形,作为劳动者所应该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应当积极寻求内部协调,与所在单位领导展开谈判,请求他们尽快支付欠缴的社保款项;其次,假如与单位领导的沟通无法达成理想效果,建议考虑前往当地劳动监督执法大队进行反映情况;
最后,如果上述两项措施均未能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则可以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投诉,请求社会保险管理局出面督促用人单位补齐拖欠的社保资金。
就缴纳社会保险的条件来说,需关注以下几个主要事项:
首先,在年龄上限制较多,女性年满四十周岁前以及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前必须及时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其次,如果已属于正式就业状态且所在单位已经为员工按期缴付了五项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只需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办证材料即可进行社保参保手续;
至于个体户或者自由职业者,如果希望办理社会保障手续,只能选择购买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两种类别,对于拥有本地户籍的人员,只须持有效证件直接赴当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即可。
综合来看,即便公司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障事务,但就员工个人而言,却无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因在于其并非法院受理案件的范畴。
然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依法举报;同样的,具备劳动能力的人也可以选择自我缴纳社会保险,而后再诉讼至用人单位,要求其归还在应由单位承担的那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如此便可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二、未缴纳社保有哪些赔偿
未缴纳社保,一般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劳动者因此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并且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责令单位限期内补足或者及时缴纳拖欠的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缴纳社保是自诉还是公诉”,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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