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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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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8 · 1125人看过
导读: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主体为个人或单位,主观故意,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生产、销售劣质药品,威胁人体健康。此罪侵犯的是国家对药品行业的监管制度。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

要满足以下各条件方能构成情节恶劣的生产及售卖劣质药物犯罪:

首先,从行为主体来看,无论是个人还是相关机构都可能成为该类犯罪的实施者;

其次,在主观过错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心态而为之;

再次,具体行为方面,客观事实必须彰显出该类罪行主体——即生产者,他们违反了我国严谨的药品管理法规以及标准,进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活动,其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

最后,从犯罪客体角度看,这类犯罪所侵犯的是国家对于药品行业的严格监管制度。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哪些条件会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为其成员,并参加其活动。

积极参加和参加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两种方式。

积极参加者应当相当于在犯罪集团中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外的在集团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因此,积极参加者不仅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而且应当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即应当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实施的具体犯罪的主犯。

一般参加者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一般成员,他不仅在加入黑社会性质组织时的态度不是积极主动的,而且在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时,他也只是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一般参加者仅仅加入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但并未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的规定,可不以犯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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