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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21-04-20 16:34:00
律师语音内容: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

(一)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二)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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