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的主体不同。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3、提起的理由不同。4、提起的时间不同。5、审理的法院不同。
......二审的抗诉对象是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判,而再审抗诉对象则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其中有的是一审生效的裁判,也有两审终审的裁判。若是依旧不知道再审抗诉与二审抗诉的区别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刑事上诉与申请检察院抗诉有区别,上诉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诉与抗诉的区别 抗诉 是就代表国家进行公诉而言的,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若发现刑事案件审判存在错误,可以由上一级提出抗诉,要求重新改判。 申诉 我国审判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即不服判决后,只能上诉一次,如果对二审判决依旧不服,或者二审判决依然存在错误,则只能走申诉程序。 什么是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和上级人民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枉法裁判的行为。 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什么是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抗诉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提交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实践中,提出抗诉主要是基于: (1)原裁判认定事实确有错误; (2)原裁判定案证据不确实、充分; (3)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4)原裁判量刑畸轻畸重; (5)审判中有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枉法裁判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判决、裁定的公正性。
解答如下,
1、对抗的内容不同。抗辩的对抗内容体现在:对方的权利未发生,或者对方的权利虽然曾经发生过,但已因某种事由而消灭。而抗辩权是请求权的对抗权,其对抗内容体现在:虽然对方的请求权存在,但是自己依据抗辩权享有拒绝给付的权利。例如,在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的履行请求权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时均已产生,但是任何一方可以依据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对方未为履行之前,拒绝为相应的给付。
2、在是否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方面不同。诉讼中,事实抗辩无需当事人主张,法官可以主动援引。而抗辩权需要当事人自行主张,法官不可主动援引。正因为如此,德国民法学界才用“需要主张的抗辩”和“无需主张的抗辩”两个术语来概括抗辩权和事实抗辩,从而将二者很好地区分开来。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诉与抗诉的区别 抗诉 是就代表国家进行公诉而言的,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若发现刑事案件审判存在错误,可以由上一级提出抗诉,要求重新改判。 申诉 我国审判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即不服判决后,只能上诉一次,如果对二审判决依旧不服,或者二审判决依然存在错误,则只能走申诉程序。 什么是申诉 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和上级人民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如发现申诉有理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裁定;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枉法裁判的行为。 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什么是抗诉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抗诉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提交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还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就抗诉的理由和根据认真审核,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直接向同级人民撤回下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并将撤回抗诉的情况通知下一级人民检察院。 二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种抗诉不受时间限制,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实践中,提出抗诉主要是基于: (1)原裁判认定事实确有错误; (2)原裁判定案证据不确实、充分; (3)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4)原裁判量刑畸轻畸重; (5)审判中有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枉法裁判的行为,可能影响到判决、裁定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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