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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冒充交警队的警察恐吓我,这属于什么。

ask****744 湖南-长沙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03.02 19:01:43 341人阅读

有人冒充交警队的警察恐吓我,这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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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

2020-03-03 08:32:15 回复

算的。用私人电话进行传唤是有的。但是一般刑警队要进行传唤的话还是会用单位的电话,大多数还是通过派出所进行传唤的。而且,传唤以后,肯定是要被传唤人去公安机关的,不存在仅通过电话联系的沟通。刑警队打电话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威胁恐吓他人是违法的,首先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公安机关发现达到定罪标准的,会进行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并未规定威胁恐吓罪,威胁恐吓他人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刑法第293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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