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邵阳法律咨询 > 邵阳合伙联营法律咨询 > 个人合伙诉讼民事诉讼主体是怎样的及怎么样确定企业的诉讼人

个人合伙诉讼民事诉讼主体是怎样的及怎么样确定企业的诉讼人

夏** 湖南-邵阳 合伙联营咨询 2020.03.03 14:36:28 441人阅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一个问题,我还跟我朋友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可是公司最近跟别家公司产生了纠纷,起了民事诉讼,我想请问个人合伙诉讼民事诉讼主体是怎样的及怎样确定企业的诉讼人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邵阳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邵阳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由于立法的矛盾,导致理论上实践中关于对合伙主体资格产生了几种观点和做法。
1、将全体合伙人均列为当事人此观点从“诉讼标的共同”来理解分析,认为合伙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共同是复数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的诉争的民事权利义务系属于同一民事法律关系或者以同一民事法律关系为根据。其表现形态之一是:复数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复数当事人共同为一方主体,它们有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民事权利义务,如果共同权利人或共同义务人有遗漏,应驳回起诉。在合伙诉讼中,由于个人合伙的特征之一是“合伙经营”,而合伙经营的经营者是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具有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权利义务关系,故应将全体合伙人作为诉讼的当事人,否则就应驳回当事人的起诉。另外,此观点认为合伙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当然就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认为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的理由是:
1、依《合伙企业法》第31条规定,合伙重要事项表决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合伙中每个合伙人的意志都得到充分表达和体现,故无团体意志;
2、合伙财产为全体合伙人共有,故合伙没有独立性,也就没有独立的人格;
3、合伙事务执行的主体是合伙人,而非合伙本身,即使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该执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实质代表全体合伙人,而非合伙本身。
2.将合伙组织本身作为诉讼当事人
此观点把合伙组织视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类当事人,是指合法成立的,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此观点认为起字号的个人合伙是依法成立,有二个或二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有合伙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完全符合其他组织的特征。另外,因合伙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使合伙具有较强的团体性,这也是其他组织的一个主要特征。同时,依照《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从该条中可分析出合伙企业是承担对外债务的主体,只有在其财产不足时,才由各合伙人承担,各合伙人承担补充责任。
此观点反对将合伙人作为诉讼当事人的另一理由是不利于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3、以合伙人人数区分主体
此观点认为,合伙组织成员不多的,作为必要共同诉讼对待,由全体合伙人为当事人一同起诉或者被诉;合伙人数众多的,作为其他组织对待,以合伙的字号为当事人,由合伙组织派其代表参加诉讼。

2020-03-03 14:38:28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A.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 B.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提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2)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3)个人合伙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民通意见》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根据专门法优于一般法以及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的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以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被告,作为共同诉讼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A.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 B.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提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2)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3)个人合伙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民通意见》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根据专门法优于一般法以及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的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以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被告,作为共同诉讼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A.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 B.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提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2)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3)个人合伙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民通意见》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根据专门法优于一般法以及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的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以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被告,作为共同诉讼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