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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可以休长假吗,怎样请假,休哪些材料?

138****9125 四川-成都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3.29 07:03:30 499人阅读

尿毒症可以休长假吗,怎样请假,休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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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尿毒症患者属门诊大病,只要参加了医保,透析等治疗费用一律按规定报销90,个人只需支付10。各地对尿毒症就医、报销等规定不一,可以上当地医保咨询,现以广州为例:
一、市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患尿毒症需长期进行门诊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治疗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病人),可按规定享受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病人应当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作为本人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选定医院)。一经选定,原则上1年内不得变更。参保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院的,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病人提供门诊透析治疗实行医保责任医师管理,并统一使用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专用病历。具体办法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
四、参保病人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参保病人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关于公布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药品目录范围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50号)及《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诊疗项目范围》(附件)。其中,属于乙类的药品及诊疗项目,参保病人按比例先自付的费用标准调整为零。
  参保病人在非选定医院就医发生的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六、参保病人进行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记账,每月汇总后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
七、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平均费用定额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透析基本医疗费用结算。
  

2020-11-23 15:35:58 回复

尿毒症患者犯盗窃判刑一年半应当到监狱去服刑。如果病情非常严重,经过医院检查,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1、职工办理退休应符合两个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所以如果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是可以办理退休,享受退休金的。
3、你亲人生病,不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如果您工作不满10年,在本企业工作不满5年,您所应有的医疗期为3个月,并且是按照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的;在3个月的医疗期内所在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按照规定将员工辞退,但是应当依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单位还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五章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病假期内,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这个标准是1953年至今我国政府制定的唯一的病假工资标准。如果企业没有按时向病假职工发放病假工资,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并可责令企业支付赔偿金。


1、职工办理退休应符合两个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所以如果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是可以办理退休,享受退休金的。
3、你亲人生病,不能《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如果您工作不满10年,在本企业工作不满5年,您所应有的医疗期为3个月,并且是按照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的;在3个月的医疗期内所在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按照规定将员工辞退,但是应当依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单位还应发给劳动者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其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五章第十六条:“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病假期内,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这个标准是1953年至今我国政府制定的唯一的病假工资标准。如果企业没有按时向病假职工发放病假工资,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并可责令企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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