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是不能自认而解除的,所以不能做到申请法律上断绝父子关系。 1、法律不认同断绝父子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流程解决。 2、中国法律不应予有血亲关系的爸妈娃儿断绝关系,如果你未成年,你的父亲对你有抚养义务如果你父亲年迈,你负有赡养义务,这是不能放弃的。即使两方认可,在法律意义上讲,也不能断绝关系。我国法律明确限定,身份关系不适用自认: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讼证据的若干限定》第八条,其第一款为:诉讼经过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认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牵涉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该款明确限定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追求客观真实而不适用自认。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婚姻关系案件和亲子关系案件两类。
你好!具体是什么问题呢?如果是收养关系,可以解除。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关系,无法“断绝”。1、根据《民法典》第1042、1043条: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2、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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