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应按照什麽程序进行?问题解答如下, 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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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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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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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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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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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
3)、(
4)规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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