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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可以报销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吗?

185****0150 四川-广元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4.02 13:31:22 13663人阅读

特殊门诊可以报销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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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1129条

你好咨询相关部门

2020-04-02 13:4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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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新生儿医保可以报销哪些看病费用?孩子办了医疗保险,生病了所有的看病费用都可以报销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报销比例如何
由于各地规定不同,本文以北京为例进行说明。
1、起付标准: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均为650元;
2、报销比例: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计算;
3、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额互助资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共30万元。

2020-09-04 19:52:57 回复
地区:四川-广元 咨询解答:4934条

咨询医保部门

2020-04-02 20:16:33 回复

上面是这是重庆社保网你可以点开看看,下面是我帮你查了一个大概流程。办理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保证;
3、《重庆市基本医疗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报表》;
4、两张1寸近照(一张贴在申报表上、一张用于分中心做特病证);
5、单位签字盖章申报表;
6、与申请特病病种相关的原始门诊病历;
7、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
8、检查资料的原件和原片(如CT、MRI、冠状动脉造影)。【注意】:
1、申报人员应在每月23—24日拨打参保医保中心电话或直接到单位或医保中心了解检查医院的地址及检查日期,并在检查当日8:30准时到达指定医院;
2、申报人员在检查当日应带上所需资料,申报糖尿病、肝硬化(失代偿)的参保人员需空腹前往医院进行检查(自备早餐)。【检查费用报销须知】:
1、请自带检查所需的费用。对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先由病人垫付,符合特病准入标准的检查费用纳入门诊支付范围,不符合特病准入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申报人员自己承担。特病申报人员来院检查所发生的与特病检查无关的费用(如交通费等)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2、申报人员于检查后5个工作日,自行前往检查医院医保办咨询检查结果、领取检查报告。申报合格的人员于检查后的10个工作日,凭身份证、医保证到申报特病的区分中心领取《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济南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对于特殊门诊异地能报销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报销的。参保人员长期在外地居住且办理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或因病情需要且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备案; 在外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医药费用,可凭发票、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各统筹地区应将以下特殊病种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特殊病种包括:
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康复治疗);
2、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
3、肝脏、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
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
6、冠心病;
7、脑血管意外(包括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康复治疗;
8、血友病;
9、精神分裂症;
10、肺结核; 1
1、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 1
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
3、肝硬化(失代偿期); 1
4、苯丙酮尿症(PKU限0-14岁); 1
5、帕金森氏病; 1
6、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 1
7、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Ⅲ级); 1
8、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 1
9、类风湿性关节炎;
20、慢性活动性肝炎; 2
1、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
2、多发性硬化症; 2
3、重症肌无力; 2
4、肝豆状核变性; 2
5、多发性骨髓瘤; 2
6、系统性硬化病; 2
7、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2
8、垂体瘤; 2
9、克隆病; 30、癫痫; 3
1、慢性心力衰竭; 3
2、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3
3、泛发型银屑病; 3
4、慢性丙型肝炎; 3
5、儿童脑瘫康复治疗(1-7岁); 3
6、肺动脉高压; 3
7、地中海贫血; 3
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
9、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 40、植物人(家庭病床); 4
1、晚期血吸虫病; 4
2、尘肺病; 4
3、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小胖威利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但各统筹地区原来已经享受的特殊病种患者,可按原待遇标准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然后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需说明一点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 拓展内容: 异地医保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2、属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3、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例如按照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等。 【注】:具体报销条件按照本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异地医保报销资料: 1、社会保障卡; 2、有效身份证,例如身份证; 3、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4、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5、其它所需资料。 【注】:不同地方报销资料不同,具体按照本地医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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