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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断下岗职工;卖断之前和之后都没有医疗保险请问国家有没有政策医疗保险由谁承担缴纳。谢谢?

186****8695 辽宁-本溪 劳动争议咨询 2015.09.24 13:22:52 2383人阅读

我是卖断下岗职工;卖断之前和之后都没有医疗保险请问国家有没有政策医疗保险由谁承担缴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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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出现工伤,社会保险机构不予赔偿,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根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应当支付以下费用:
1、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治疗费用;
2、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标准支付工资福利待遇;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
6、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9-06-16 17:58:06 回复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可以补交,但没有必要补交。新农合是农村居民生病住院报销的一项医疗保障,这医疗保险不同于职工医疗保险的是,要每年都缴的,当年缴纳当年可以报销。当年没有缴纳就不可以申请报销。断交的影响是:中断缴费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予以报销。
各地具体政策不一样,以菏泽市为例,菏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于2015年联合下发《转发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6年起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足额缴费机制,对参保居民中断缴费的,再进行续保时;
按当年度筹资标准由个人足额补缴中断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中断缴费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予以报销。

诊断证明书需要诊断当天开具的,盖章在之后几天去盖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员工提供的材料有医院盖章,并且属于首次诊断的材料即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希望对你的工伤认定了去医院出了诊断证明书的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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