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综上,不开商店也没卖烟草证,卖烟的,是非法经营罪,触犯法律。
申领烟草证需要符合当地烟草专卖局制定的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各地可能有细微差别。不过总体上主要受限制的应该是和最近售烟点的最低间距限制,就是和最近卖烟的地方直接距离要间隔多少米,具体多少米各地都不太一样,残疾人,军烈属等弱势群体可能在间距限制上有所放宽。请打12313咨询当地烟草局。
根据提问者的含糊其辞的描述,简单做出如下解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律)第八条第一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部门规章)第五条第一款等规定,持证人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害持证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持证人在开展烟草制品的经营业务当中负有遵守、履行的法定义务。列如,持证人应当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标明的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持证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持证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等等。持证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等情形的,烟草专卖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四十四条规定,有权对持证人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有关的涉烟违法案件。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部门规章)第四十四条等规定,依法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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