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娄底法律咨询 > 娄底其他法律咨询 > 想在直播中朗读别人公众号的文章,算侵权吗

想在直播中朗读别人公众号的文章,算侵权吗

137****4521 湖南-娄底 其他咨询 2020.04.29 19:51:09 19610人阅读

想在直播中朗读别人公众号的文章,算侵权吗?会说明谁著作,只是单纯的想分享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娄底律师 其他律师 娄底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527条

您好,您是在身平台上,该平台存在收费情况吗?如果存在收费情况,朗诵别人的文章,存在侵犯别人著作权的行为。
你可以点击我的头像,获得免费咨询电话,或者直接添加我的微信号(手机同号),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

2020-04-29 22:20:2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公众号文章属网络文字作品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包括文字作品。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微信公众号中的文章属于网络文字作品,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2、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是否会存在侵权微信公众号文章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方面,人身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则包含了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微信公众号上面的文章有两种侵权方式:一种是抄袭。就是著作权法中所说的篡改、剽窃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注意:微信公众号将他人的文字作品标以自己名字或匿名在网络上传播,不仅侵害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同时对权利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造成了侵害。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也就是说,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在网络上私自传播著作权人的作品,就是侵犯了原作者的网络传播权。注意:微信公众号如果采取超文本链接的方式,而且链接的是文字作品著作权人的公众号,一般不认为侵权。

2020-12-23 04:33:0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