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严重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先行拘留的情形,先行拘留的后果是否严重要是具体情节而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意思就是属于犯罪行为,接下来走程序,如果一切进展没有什么阻碍就会被判刑。
您好是哪个82条,刑法的假释还是劳动法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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