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张掖法律咨询 > 张掖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我想辞退员工,请问违反制度辞退通告需要书面通知吗?

我想辞退员工,请问违反制度辞退通告需要书面通知吗?

林* 甘肃-张掖 劳动关系咨询 2020.05.08 13:50:28 1382人阅读

我今年四十多岁了啊,是一家家电公司的老板,公司规模还是可以的,在本地卖的很好,我有个员工上个星期酒驾被抓了,进看守所了,我想辞退他,请问违反制度辞退通告需要书面通知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张掖律师 律师 张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经过《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经过合法程序制定。
  并且,用人单位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并且事先需要征求工会意见。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0-05-08 14:01:2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无提前通知和采用书面形式的要求。但是,对于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则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适用这一条件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的。
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20-05-08 13:51:28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公司辞退员工的书面通知的格式是:  辞退员工通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020-09-29 15:58:15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您好,关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向报告其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的,就属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所谓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是指被执行人在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财产给付义务时,必须按人民出具的《被执行人财产申报令》全面、真实地报告自己的财产状况,以证明自己没有或暂时没有履行能力,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
23416人阅读

现在的市场竞争强烈,公司倒闭的案例有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有关知识,那么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规定是什么,以及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10655人阅读

每年都有很大一部分人会选择从事会计工作,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的一些知识,那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会计中级职称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以及中级会计从事会计年限规定有哪些呢!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225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有关知识,那么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有哪些,那么倒闭企业职工退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及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是多少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企业退休人员
21655人阅读

随着延长退休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再次受到了社会的关注,那么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有哪些呢,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双轨制的定义等知识,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延长退休年龄
5498人阅读

退休年龄延长、推迟退休是社会的必然趋势,那么公务员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教师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以及事业单位延长退休年龄具体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