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可以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重新鉴定是在鉴定程序不合法,或者鉴定结果有重大错误可能的情形下,委托或者指定其他鉴定机构,重新作出鉴定的诉讼活动;
2、补充鉴定是在鉴定程序合法,而鉴定有遗漏或者不完善的情形下,委托或者指定原鉴定机构,继续补充作出鉴定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重新鉴定是在鉴定程序不合法,或者鉴定结果有重大错误可能的情形下,委托或者指定其他鉴定机构,重新作出鉴定的诉讼活动;
2、补充鉴定是在鉴定程序合法,而鉴定有遗漏或者不完善的情形下,委托或者指定原鉴定机构,继续补充作出鉴定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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