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的区分,主要应结合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1.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并当场取得财物的行为,除可能构成抢劫罪外,还有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此时,区分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即商品买卖、提供或接受服务。一般情况下,有特定的交易存在,构成强迫交易罪;无特定的交易存在,构成抢劫罪。2.行为人所牟取的非法经济利益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和比例如果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交易,就应看行为人所牟取的非法经济利益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和比例。绝对数额大,比例未必高。因此,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又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对于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不大,比例不高即相差“不大”的情形,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对于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大、比例高即相差“悬殊”的情形,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3.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程度在对暴力、威胁程度的要求上,强迫交易罪低于抢劫罪。在商品买卖、提供或接受服务中,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如果不足以危及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即没有达到致使其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程度,并由此牟取或意欲牟取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相差“悬殊”的非法利益,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牟取或意欲牟取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极为悬殊”的非法利益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2:乙方,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最低代理销售量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代理权限 1,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2。 3、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九、发货方式采取物流发货方式、诚实守信的原则、代理区域乙方的代理区域为:二、代理产品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甲方赠送给乙方;年销售量达到,甲方赠送乙方八、商情报告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相关事宜、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2。一; (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讼和仲裁的文件。五。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三,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七、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甲方,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奖励乙方年销售量达到,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承担物流费用。十、售后服务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换言之就是另一家代理你的产品了!销售代理协议合同编号:甲方
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的区分,主要应结合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判断:1.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并当场取得财物的行为,除可能构成抢劫罪外,还有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此时,区分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即商品买卖、提供或接受服务。一般情况下,有特定的交易存在,构成强迫交易罪;无特定的交易存在,构成抢劫罪。2.行为人所牟取的非法经济利益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和比例如果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交易,就应看行为人所牟取的非法经济利益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和比例。绝对数额大,比例未必高。因此,既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又要考虑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比例。对于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不大,比例不高即相差“不大”的情形,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对于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大、比例高即相差“悬殊”的情形,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3.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程度在对暴力、威胁程度的要求上,强迫交易罪低于抢劫罪。在商品买卖、提供或接受服务中,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如果不足以危及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即没有达到致使其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程度,并由此牟取或意欲牟取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相差“不大”、相差“悬殊”的非法利益,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定罪处罚;牟取或意欲牟取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相差“极为悬殊”的非法利益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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