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另外《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还规定: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016年2月生的合法二胎,产假假期为98天,奖励的30天公司肯定是不会给的了。公司是去年刚成立的小公司,为了减少税务等,公司申报和购买社保的基数肯定是按照最低档的。但本人的实际工资是4000多,但是为了减少申请税收,公司是3000元报税的,另外再发放1000元的形式发放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开放,二胎也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计算规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 流产或分娩的上个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部分地区的奖励假期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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