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来宾法律咨询 > 来宾判决执行法律咨询 > 判决主文是不是犯人对犯人的惩罚

判决主文是不是犯人对犯人的惩罚

ask****230 广西-来宾 判决执行咨询 2020.06.07 12:34:02 443人阅读

判决主文是不是犯人对犯人的惩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来宾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来宾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可以寄信给犯人。这是通信自由。
2、对于书信的内容,看守所内检查没问题后,转交给犯人的。
3、书信中尽量不要谈及案件情况、不要夹带其他物品等。
犯人可以写信出来。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犯人写信出来按照普通信件寄信的方式就可以,只是需要经过监狱检查。
  其它人写信进去也是按照普通信件寄信的方式,但要做好信件内容被监狱检查的准备,最好不要写太过私密的内容。

2020-06-07 12:39:02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允许上诉、实体变更的笔误,人民作出的补正笔误裁定、误算和其他笔误,该错误不能用裁定进行补正、诉讼费用漏写,相当于又下发了新的判决,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实际上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在本案中,而不应包括涉及案件事实改变、误写和其他笔误”、误算。其主要理由不能用裁定进行补正,裁定只适用于解决程序上的事项。因此,按照民诉法的规定和立法本意,如果当事人对作出的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诉讼费用漏写,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6条将“笔误”解释为“法律文书误写,但是该解释的“笔误”的范围不够明确,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对后来下发的补正裁定有意见却不允许上诉,如果用裁定补正形式进行纠正错误,因此法律文书中的笔误应该界定为法律文书主文以外的误写、误算,实际上是变更了实体处理结果,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典当管理办法
150739人阅读

典当行业在过去市场十分热闹,现在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出现,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便捷,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知识,譬如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有哪些,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效力
87711人阅读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今天为大家介绍物权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什么是物权效力,物权效力有哪些,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的联系有哪些,以及物权效力优先原则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7018人阅读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那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有哪些,以及最新物权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具体内容有些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一审判决生效
11229人阅读

在诉讼案件中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需要多久,如果不服一审判决需要在什么期限内上诉,一审判决离婚生效时间是多久,一审判决生效日是什么时候等等一系列关于一审判决的法律知识都由我们来帮您解答吧!

一审判决
42971人阅读

在诉讼流程后,一般的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提交二审请求,那么一审判决何时生效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以及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有什么联系呢,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