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AB类的驾照,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驾照会被降级。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123号令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明确注销降级条件。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同时,实行逐级降级制度。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3、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1,未构成犯罪的;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城市公交车,车辆管理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牵引车,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A现所持有的 B2驾照将面临强制降级为 C1照,而要想继续开大车:持有大型客车,A须再行增驾。从2021年1月1日起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八条规定有些驾驶证要降级处理。例如:民警向A开出成都市故意污损号牌处罚第一单,大车( A照和B照)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12分的,将被强制降级根据新规。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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