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若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商量、商量不成或者达到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能够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到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限定的外,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限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者赔偿金,不超出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准则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限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
劳动仲裁胜诉后,自领取裁决书2年内,都可以到当地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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