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1、首选暂住证或者居住证,以及当地管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必须在有效期内且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这一证据的证明力要远远大于后者,采纳的可能性也高。 2、房屋权属证书,这一证据的证明力仅次于暂住证和居住证,但房屋权属证书必须是自己的姓名或妻子的姓名,且也要符合一年以上的时间限制。 3、街道、居委会、小区出具的证明等,这一证据可在居住当地开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上该证据需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印证。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人证言,房屋租赁合同书,房租缴费收据等,这一证据在租赁房屋时或之后都可向出租人索要。 5、各种缴费证明,如取暖费、电费、水费、卫生费、物业费等等的缴费凭证,这一证据证也需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印证。
去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房东相关的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办理的,当场可以办理完成。
本地户口居住证明:
1、本地户口居住证明分为两种类型: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
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即暂住证,准备两张白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大概一周左右能出来。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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