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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法人代表隐瞒原来的经济纠纷,现在我是新法人代表,能追究原法人代表的责任吗?

ask****494 湖北-黄石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6.29 09:18:29 347人阅读

公司原法人代表隐瞒原来的经济纠纷,现在我是新法人代表,能追究原法人代表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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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61154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52272条

您好,请问经济纠纷是因为原法人实施的行为导致的吗?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签署任何法律文件及全权处理公司一切事务,因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原法人代表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可以起诉赔偿。详细的提问可以向我致电咨询。

2020-06-29 10:3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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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人代表的责任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具体包括: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
二、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或者股份公司发起人的法律责任: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12-04 01:53: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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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15409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2631条

是可以的

2020-06-29 10:37:30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4732条

你好,可以的。建议你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建议你保留证据如照片,聊天记录等,以备以后的诉讼之需。如果你有诉讼的需要你可以看我的主页与我联系,来电咨询是免费的,欢迎来电,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您的权益。

2020-06-29 10:02:54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4878条

你好,以前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吗

2020-06-29 09:27:07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法定代表人的跟换不能影响股权,但是会影响经营,而影响经营后就会涉及股东的利益,所以法定代表人人选是股东会决定的,需要慎重对待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简单地说,法人是指单位名称。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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