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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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的话,应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比如转为取保候审
即使是星期天,也不能无故延长羁押日期的,这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将来是要经检察院批捕的。行政拘留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就不能探视了。因为案子还没有审理完,防止探视串供。
拘留有三种:治安拘留、司法拘留等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近亲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只有接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的律师可以会见。这在我国刑诉法、民诉法、治安处罚法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根据lt;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管理处罚条例gt;第六十一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入所当日执行到第二日为一日。
第四十六条 被拘留人员会见
(一)会见对象:被拘留人的近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单位负责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可以到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二)会见时间:星期一、三、五的上午
9:00——1
1:00,下午
2:30——
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会见;
(三)会见次数:每个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与近亲属会见一次。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会见。每次会见不超过10分钟,会见人员不超过3人;
(四)会见时只限送零用钱、衣服、生活用品、教育用品等。拒绝接收水果、烟酒、菜肴、食品等。会见人员所送物品必须经过值班民警检查后方可带入所内,严禁将危险品、违禁品带入拘留室;
(五)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本人的律师执业证、被拘留人员或其家属的委托书或办案单位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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