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血亲兄妹可以结婚。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 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享有与生父母子女相同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于生父母子女关系. 拟制血亲因收养的成立或抚养事实而发生,因一方死亡或收养解除而消灭。
因收养关系或继父母婚姻而产生的兄妹、姐弟关系,即便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因为属于拟制血亲,同样适用于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之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同样是禁止结婚的。若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兄妹、姐弟要结婚,必须先解除抚养关系。
如果真的是再婚父母的子女相爱了,我想还是有一方脱离父母关系,然后跟对方结婚,这样会好一些。也会杜绝外界的压力。虽然表面上是脱离了父母关系。但是其实只是找到了一种应对的手段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孩子在一岁的时候,女方是可以主动放弃抚养权的,男方同意抚养的,由男方进行抚养,男方不同意抚养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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