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姨在南京工作,工作了五六年,准备在南京定居下来,开始看房子,前段时间看了一套比较合适的房子,还没有签购房合同,但是购房合同未签已经备案了,我想知道这种做法是可行的吗?
可行的,
1、开发商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应向您提供一份预览合同;预览合同仅用于双方确定合同条款,在24小时内撤销是不会登记备案的。
2、正式合同一旦打印就会立即生效备案,为了保护购房人权利,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违规行为的产生。
3、如果对已备案的正式合同有异议有两种途径解决①买卖双方共同向我局申请合同注销②如果对合同中买受人除了身份信息及房屋物权信息之外的条款有异议的也可以在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以本合同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而不需要撤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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