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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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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已结婚却因疾病早早地走了,女儿死了娘家有继承权吗

周** 湖北-宜昌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7.20 16:26:13 494人阅读

我姐姐大学毕业后没几年就嫁出去了,前段时间姐姐被查出来胃癌,因治疗不及时最后还是去世了。最近我们两家人都在忙着处理姐姐的后事,想问女儿死了娘家有继承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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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啊。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第一顺序有人的,第二顺序不发生继承。其分配原则是:一是男女平等,二是同一顺序,平等分割。    非农业户口赔偿以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孩子一般赔偿至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不予赔偿。

2020-07-20 16:3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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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20-07-20 16:2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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