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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的老员工被辞退时,请问公司辞退员工股权回购怎么处理?

苟** 云南-临沧 劳动关系咨询 2020.08.02 15:19:12 328人阅读

我们公司有位老员工,研发我们公司的产品,但是最近这几年研发的产品都有些问题,导致出售出去的产品都出现索赔的情况,于是老板就辞退了他,由于这位员工是陪着我们老板一起吧这个公司创立起来的,手上还有部分公司股权,请问公司辞退员工股权回购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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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确立了两种股权转让价格,一是协商价格,二是司法评估价格。对于司法评估价格,有学者认为,可由异议股东请求法院指定一家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目标公司在股东退股之时的净资产,根据净资产与异议股东的持股比例,即可计算出异议股东股权的转让价格。”

2020-08-02 15:26: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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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回购价格,回购条件需要预先约定,如果没有预先约定的,而股东希望退股的,一般按照净资产法进行估算,折算股权价值。但是如果要约定,可以约定如下:
1、主动离职或被动离职(被辞退),回购价格不一样;
2、在劳动关系锁定期内离职,与锁定期外离职,回购价格不一样;
3、股权禁售期内,和禁售期外,回购价格不一样;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动回购,回购价格也不一样;

2020-08-02 15:20:1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回购机制怎么建立企业实行股权激励,需要同时建立对离职人员的股份回购机制。站在企业的角度,是需要对离职人员的股份进行回购的。站在员工的角度,股份也只有能够退出才更有价值。股份的经济利益除了分红,还有股份增值,员工手里的股份只有能够退出,才能体现出股份增值的价值。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回购离职人员的股份呢企业在与员工签订股权激励协议时,需要明确员工离职时企业可以回购员工的股份以及约定回购的价格。同时,公司保留不回购的权利,即员工离开公司时没有要求公司必须回购股份的权利。这一点对创业公司很重要。创业公司如果最终没有做起来,先期离职并退股的人可能是创业团队中唯一赚了钱的人,这对其他合伙人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确定股权回购价格是建立回购机制的关键点。确定股权价格要公平,体现企业的经营业绩。企业不应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跟员工约定一个很低的回购价格。因为这么做将导致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降低,破坏员工对公司的信任感。确定股权回购价格还需要考虑到公司出现经营危机时,员工集中离职退股的情形。由于员工,尤其是一些关键岗位的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非常了解。如果这些员工预知公司将面临重大经营危机,而提出离职退股,不仅将加重公司危机,而且对其他股东也是不公平的。为对应这种情况发生,可采取的策略是分期退出,比如分四期,每季度可退出四分之一。这样通过一年的时间方能完全退股,使公司面临的经营危机充分反映到股权回购的价格上来。事实上这种分期退出的方式也是对员工的一种保护。由于公司保留不回购的权利,公司就可以一直不回购,而是等到公司价值有显著增长之前进行回购。分期退出机制也能避免公司的这种不道德行为。对员工的股权回购价格不能是外部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的估值。外部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一家企业时会有众多的风控、增信条款,比如企业业绩不达标要求赔偿的对赌条款、一定期限内未上市要求回购投资机构股份的回购条款、投资机构优先获得剩余资产的优先偿还条款、投资机构可要求与创业团队一同出售的随售条款、投资机构出售股权时可要求其他方一同出售的托售条款等等。正因为外部风险投资机构拥有这么众多的权利,企业出售给他们的股权的价格通常是很高的。因此,对员工的股权回购价格不能是外部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的估值,但可以参照这个估值,是这个估值的一个打折,比如20%或30%。

在内部,原始股一般是一元钱一股的。股份制公司成立时发行股票,股票面值都是1元,这就是所谓的原始股。但是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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