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工作比较忙,好多客户到公司来,我一直忙着和他们谈生意,自己的身体都没有顾得上,而且给我规定的哺乳假我也没休,不知道哺乳假当天不休作废吗?
专业解答结合《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来看,女职工是对不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因此,关于哺乳假的起算,一般是是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算的,到孩子周岁为止。不过,如果各地或者所在单位有其他规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能哺乳假的起算时间不太一样。
专业解答哺乳假是不可以进行补休的,哺乳假只能是在哺乳期间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该时间可以进行合并,并且提前一小时下班或者是上班晚一小时。但是只针对于女性在哺乳期之中的相关福利,如果在哺乳期之中没有收,那么就不能进行补休。
专业解答对于你提出的“上海哺乳假规定女职工产假能休多少天”问题,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这些正常的情况,要是有其他的更严重的情况下,那么会适量的进行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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