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孩子有谁抚养取决孩子同谁生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看居住,生活,经济,身心等因素决定。双方都不要孩子的一半两周岁以下的同母亲生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一、收养人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二、需要办理的收养手续
《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收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不能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的,须出具其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如果不能到场的一方是华侨,委托收养书还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门或外交部门授权的机构认证和我驻其居住国使领馆认证。被收养人是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也须亲自到场。第六条规定,申请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收养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其它有关事项。
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第十条规定,收养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
(三)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遇到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的情形你应该如何处理呢,你可以去哪些政府部门寻求一些帮助呢,包括中介合同到期不给工资怎么办,私人老板不发工资又应该怎么办呢?合同到期工资怎么发,以及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等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那么劳动争议时效判定的期限是多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多久,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是几年,以及申请劳动争议时效期间应该注意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纠纷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相关知识,那么劳动争议调解时限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民事起诉状怎么写,以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公务员家属抚恤金的政策规定等知识,那么家属抚恤金申请书内容有哪些,在职公务员病故抚恤金规定是什么,公务员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有哪些,以及公务员病故家属待遇都内容,小面为你i详细介绍!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劳动法规的相关内容等,那么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多久,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是怎样的,以及劳动法年假规定的具具体细节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