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南平法律咨询 > 南平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我被执行金银手镯金戒指1一枚手镯19对银

我被执行金银手镯金戒指1一枚手镯19对银

ask****492 福建-南平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04 09:11:21 397人阅读

我被执行金银手镯金戒指1一枚手镯19对银元12元现金500元27年之久沒解决清问诉讼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平律师 行政类律师 南平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你可以要求退换。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020-08-04 09:29:2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