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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了轻伤一级从派出所到检察院已经快

ask****273 山东-枣庄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05 20:41:54 1501人阅读

我被人打了轻伤一级从派出所到检察院已经快三个月了还没有解决我是所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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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53279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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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吴律师,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构成轻伤,是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点我头像我帮你,手机号同微信,在你提问题的地方点圆笑脸进行评价,我可以帮你维权!

2020-08-06 09:4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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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822962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山东-枣庄 咨询解答:1274条

诉讼的过程是需要时间的,侦查阶段最长要2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最长1个半月,如果遇到侦查不足还要退回补充侦查,然后起诉到法院,法院还要分析案情定开庭时间,所以耐心等待。

2020-08-06 07:58:20 回复
地区:山东-济南 咨询解答:5552条

号,这种案件是公诉案件,一般由检察院起诉,你可以稍微再等一等,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我

2020-08-06 12:39:50 回复

你好,可能是你的行为虽然达不到犯罪,但是已经够行政处罚了,所以给你行政拘留。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来电详询

解答如下,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  《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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