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三明法律咨询 > 三明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我买的二手房竟然是无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是怎样?

我买的二手房竟然是无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是怎样?

刘* 福建-三明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07 10:25:07 383人阅读

我一个月前的时候在别人跟前买了二手房子,我已经开始房子的装修了,但是有关部门告诉我我的房子合同属于无效的,我就想要申请赔偿,那个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后的赔偿是怎样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三明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三明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这些将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0-08-07 10:34:07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二)赔偿损失。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2020-08-07 10:27:07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纠纷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房产纠纷律师#


一、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卖房人与数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在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人后,应当对其他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卖房人与数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后未过户给任何一方,购房者均要求履行合同的,如何确定应当过户的对象及相关司法解释未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操作不一,如《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先考虑谁实际合法占有房屋;都未实际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二、刑事风险
1.犯罪主体:大多是二手房买卖中的自然人
通过在裁判文书网上查阅相关判决书,笔者发现涉及”一房二卖“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且被告人多是自然人。毕竟一手房交易中作为出售人的房产开发商相对比较有信誉和资质,即使存在一房二卖,一般也容易被认为是民事纠纷。但仍有判决开发商在一房二卖中构成犯罪的案例。
2.卖房人通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收取他人购房款,事后又将房屋过户给其他购房者,极容易构成合同。
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因此,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3.构罪形式
笔者通过案例研究,总结如下几种“一房二卖”时对出卖者来说容易产生刑事风险的形式:
. 出卖者非房屋实际产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 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 出卖者已将房屋实际出售过户给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 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
. 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将房屋重复抵押或出售,获取贷款或者购房款的;
4.排除情形
笔者认为,下列“一房二卖”应当作为民事纠纷,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出卖人作为实际房屋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多份合同,将房屋选择过户给一人,对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还房款的;
.出卖人虽未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买受人,但已实际交付买受人,且不影响买受人实际使用的;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以房抵债的;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该专利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公告的专利无效。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并公告。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应递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据一式二份,申请书应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8162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46320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6518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5965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