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和解。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协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抵押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代为偿还债务。
其次是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债务人履行调解协议。另外,双方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我国仲裁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另外,有些情况下,申请仲裁的费用会比诉讼的费用低。当然,公司债务纠纷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或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并且我国的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如果一方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从而最大程度上满足当事人的诉求。
起诉要回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联系不到债务人的,可以通过一下方式解决: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提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同时《民法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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